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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个在孟买同一栋楼里一起长大的朋友受到200公里外的湖中发现的一具尸体的影响。当他们为友谊而战时,他们无法逃避向他们奔跑的丑陋真相。
荒郊野外,深山老林,一辆失事的汽车斜倚在山坡上,其周身弥漫着死亡的气息。副驾驶座上,一个男人(艾德里安·布洛迪 Adrien Brody 饰)从昏迷中苏醒,他全身上下到处是伤痕,右腿更骨折且被变形的车紧紧夹住。糟糕的是,因为车祸时的剧烈冲击,令他出现暂时性的失忆。他不知道自己的姓名与身份,从何而来,因何险些横尸这片森林之中,后作那个正慢慢腐烂的男人跟他又是怎样的关系。在猜测身份的过程中,这个男人还必须面对更为严重的生计问题,车上不仅没有食物水源,外面更有各种凶猛的野兽四处逡巡,死神的身影从未离开半分。 不久,一名女性(Caroline Dhavernas 饰)出现在车子附近,而从车在广播中男人似乎也渐渐明了自己的真实身份……
在安迪(David Keith饰)和维姬(Heather Locklear饰)还在上大学的时候,他们为了赚钱参与了一次实验,服用了一种叫做Lot-6的化学品。他们结了婚,现在已经拥有了一个9岁的女儿莎林。莎林有一种特异功能,她可以靠自己的意念点燃东西,这可能要归因于安迪和维姬曾经参与的那次实验,同时,安迪也拥有了某种超能力,可以让人们做他希望人做的事情。那次实验的操作者是一个秘密的政府部门,代号为“商店”,执行人是约瑟夫博士,他开始派人追查两个人的下落,并且派出了一个狙击手,要杀掉两人。而他们没有预料到的是,安迪和维姬拥有的超能力可以帮助他们摆脱追捕,一场大战即将上演。"本片由著名作家斯蒂芬·金的畅销小说改编,Mark L. Lester执导。本片的导演最初选定为约翰·卡朋特。据卡朋特说,Universal制片公司的高层出于票房考虑将其安排去拍摄The Thing (1982)。Martin Sheen仓卒出演,他的剧本是从别的演员那儿临时抓来的。斯蒂芬·琼斯所写的书""Creepshows""上说,David Keith是角色安迪的第十四号候选人。"
